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广元市
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212024000008
项目名称:清江怡苑B区房屋财产损失价值鉴定(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联合体主体方应为损失价值鉴定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1、损失价值鉴定单位需具有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资格,执业类别为:其他; 2、损失价值造价咨询单位需具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资格,执业类别为:工程造价。(以上两点需提供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4)损失价值鉴定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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