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人民政府丰台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项目概况
丰台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A-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K2024045
项目名称:丰台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557.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丰台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开始建设,2024年12月底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须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投标有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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