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动物中心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动物中心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17300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动物中心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979.599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子包一:
预算金额:人民币399.88万元
子包二:
预算金额:人民币186.63万元
子包三:
预算金额:人民币393.0898万元
交货期:
子包一: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子包二: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子包三: 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交货地点: 暨南大学 番禺 校区校内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子包一:无。
子包二:无。
子包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3.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视为非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