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地图看振兴》系列节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沿着地图看振兴》系列节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25]FJMHZB[DY]2024001
2、项目名称:《沿着地图看振兴》系列节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沿着地图看振兴》系列节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1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1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0 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0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1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2024-05-17 10:0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第二开标室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4-05-17 10:00:00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第二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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