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XZFCG(2024FS)33号
项目名称: 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最高限价(元): 1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2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1.2024年全口径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资金总额以2024年总决算为准;2.2024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资金总额以2024年底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均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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