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潍坊寿光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216 )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潍坊羊口营里500MW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 省 潍坊 市 市 羊口 镇
2.2项目规模: 500kV送出线路1.5公里,采用 4× 400 平方毫
米截面导线。随 新建线路架设2条 48 芯OPGW 光缆,长度 2×1.5km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07月01日-2024年11月01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特别说明:
1.根据《山东华电潍坊羊口营里500MW 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 系统方案》,山东华电潍坊羊口营里500MW 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以500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吉电升压站,新建500kV 线路长约1.5km, 最终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按核准意见执行。压矿、文物、用海等本工程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报批(除环评、水保外);规划、核准等各级政府合规性文件办理; 永久占地手续办理的牵头协调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拆除及清理;相关电网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永久占地费由招标人负责。
2.《山东华电潍坊羊口营里500MW 大基地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尚未经电规总院批复,现阶段按接入系统方案送出线路约1.5km。 当核准后实际线路长度发生变化时按以下原则调整:按照线路增减长度和线路单位造价据实调整线路部分价格,线路实际长度以施工图纸为准,设计路径以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路径为基础,长度变化需监理、招标方、承包方三方见证认可。
3.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交叉跨越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公路、盐场等补偿、合规性文件等相关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
4.本招标范围不含工程监理、环水保“三同时”方案编制,投标人应做好与光伏电站侧设计、施工、调试等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5.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与招标方案发生中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新建或迁改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送电线路项目施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③必须体现电压等级)。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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