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系统优化改造循环水电化学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变更公告
浙江
-杭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182/17-SB-008 )
2024年5月10日发布的原“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系统优化改造循环水电化学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无效,请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变更公告如下:
一、 招标条件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系统优化改造循环水电化学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前进工业园三丰路218号
2.2 项目规模:2台480MW重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2025年10月30日前结束。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电化学处理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循环水电化学水处理系统合同业绩三个及以上,其中需有一个循环水量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或电化学水处理量1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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