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宣传战略合作(2024年)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温州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宣传战略合作(2024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2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温州电视台(含专题片、日常新闻拍摄、活动组织策划、短视频制作);温州日报2个专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提供广播电视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该项目建议釆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进行采购。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开展新闻宣传战略合作,宣传成效显著,极大地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百姓心目中的透明度、知名度、美誉度。鉴于本次的服务釆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进行釆购。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釆购的;”规定,申请对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进行单-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39号广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1日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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