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东南管道天然气管道工程涡流加热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管网南干线维抢修中心涡流加热设备招标委托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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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管网南干线维抢修中心涡流加热设备招标委托(WZ20240531-2949-5156-B1)招标人为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涡流加热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防冰堵无热源多功能涡流加热设备
1.00
台
包1-加热设备
2
防腐层剥离无热源多功能涡流加热设备
1.00
台
包1-加热设备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段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7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8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日,在国内有成功应用的、可核实的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应用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注:框架协议合同不作为业绩,业绩以框架协议订单合同为准,订单及合同原件备查。)
3.1.9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与技术要求不一致的偏离项,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其中★技术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期在订单下达后2个月内。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接问题反馈后,4 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
3.1.13 报价含运费、调试费、培训费及13%增值税等相关费用,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产品分项报价,未列项视为免费;调试费用、培训费分开进行报价;培训费前三次免费,后续增加费用按照分项报价计取,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14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 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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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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