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湘漓镇瓦窑头村清廉乡村区级示范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桂林市
项目概况
兴安县湘漓镇瓦窑头村清廉乡村区级示范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LZC2024-C2-250194-GXXY
项目名称: 兴安县湘漓镇瓦窑头村清廉乡村区级示范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 813440.5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兴安县湘漓镇瓦窑头村清廉乡村区级示范村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13440.5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湘漓镇; (2)工程内容:建设运动场戏台、村口广场、廉政广场、稻香广场、乡村文化广场、篮球场、新建厕所及修缮厕所、其他零星工程等。 (3)要求工期:6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813440.58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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