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项目防静电地毯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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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赤沙车辆段项目防静电地毯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GS-WZ-ZCB-2024-JT-06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由本公司承建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赤沙车辆段项目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物资 防静电地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赤沙车辆段项目工程:
工程概况:新建地铁11号线赤沙车辆段位于11号线东南端,黄埔涌、赤沙涌与华南快速路包夹地块内,待既有八号线车辆段搬迁至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车辆段后,利用现八号线赤沙车辆段及周边场地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34.5万㎡,总建筑面积为36.2万㎡,单层盖板面积约17.12万㎡,地下及地上各一层,层高分别为12m, $9m$ ,位于车辆段上盖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7.6万 $m^{2}$ ,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约3万㎡;同时车辆段上盖预留商业开发条件。
赤沙车辆段是全线控制性工程之一,也是世界上首座采用预制装配式结构的双层车辆段。车辆段底板、柱、侧墙结构采用现浇、盖板结构为预制装配 $^+$ 局部现浇形式。采用装配化方案可有效解决建设工期长、污染噪声大、材料能源消耗大、劳动力短缺等问题,提高工厂化和标准化水平,最终实现地铁工程建设高效、资源集约可控、过程绿色低碳环保和产业改造升级的目标。
2.1.1工程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1.2赤沙车辆段项目暂定工期:拟从2020年6月12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赤沙车辆段项目工程所用的防静电地毯。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经销商。
3.1.2 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3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没有在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出现过同类物资设备经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3.1.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5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租赁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租赁商)
3.1.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7 其他要求: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5-20 11: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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