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西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 福安市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981]FJSDG[CS]2024001-1、福安市西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安市西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FJSDG[CS]2024001-1
项目名称:福安市西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7,260.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西溪小流域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47,2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47,260.00元
磋商保证金: 26,472.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响应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注:本采购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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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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