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七功能电动ICU病床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鑫诚-2024-008)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
-宜春市
关于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七功能电动ICU病床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鑫诚-2024-008)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七功能电动ICU病床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诚-ZS2024-008
项目名称: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七功能电动ICU病床等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4000.00 元
最高限价:1432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须在30日内完成入库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开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2)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3)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