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川
-宜宾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
项目名称: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医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由开发, 信息系统包括 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PACS)、HIS系统、生活费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智慧分诊系统等,系统之间存在紧密的数据交换。整个系统还与第三方有大量接口程序,由于系统内置的数据库涉及医院相关信息,需要对其进行持续更新及相关维护。医院信息系统为医院的核心系统,本次采购的运维服务需需对产生的问题或需求能够快速解决并迭代升级源代码,其对数据库、程序代码、系统功能开发具有技术唯一性,以及保障系统集成的一致性 ,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
经专业人员论证,拟购买的服务项目采购来源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据此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由开发, 信息系统包括 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PACS)、HIS系统、生活费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智慧分诊系统等,系统之间存在紧密的数据交换。整个系统还与第三方有大量接口程序,由于系统内置的数据库涉及医院相关信息,需要对其进行持续更新及相关维护。医院信息系统为医院的核心系统,本次采购的运维服务需需对产生的问题或需求能够快速解决并迭代升级源代码,其对数据库、程序代码、系统功能开发具有技术唯一性,以及保障系统集成的一致性 ,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
经专业人员论证,拟购买的服务项目采购来源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据此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小路186号1幢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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