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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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4GZ00ZC94
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管理经费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 9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2024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460000元,2025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460000元。
合同包2(2024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 930,000.0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2024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465000元,2025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465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2024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窗口服务质量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为准。
合同包2(2024年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其单位公章。
(4)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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