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重庆
-涪陵区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工程 (一期)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 2[2021]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涞滩河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石马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涪陵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及整体加盖并扩建,扩建规模为土建 10万m?/d(一次建成)和设备5万m?/d(远期预留5万m?/d的设备安装),按公园理念优化设计方案,采取双层加盖全地下式。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3674.5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 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5-18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5-20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