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辛鹿孵化基地项目5号建筑物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
河北
-石家庄市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辛鹿孵化基地项目5号建筑物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辛鹿孵化基地项目5号建筑物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 已由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辛开审批字〔20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5号建筑物工程,占地面积5752.56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 23299.94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21.3米。2.1.2建设地点:河北省辛集市东环路以西,文体街以北。2.1.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2.1.4工期:一标段:38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止。2.1.5质量标准:一标段:合格;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省标准的规定。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二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和资料的整理、保管交验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一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各专业相应监理工作能力及经验的人员配备,具体人员配备应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 ??3.1.2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5、本项目招标代理:;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自建平台,不收费。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接受异议渠道:,联系电话:。7、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5 09:00 至 2024-05-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入“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确认信息”,在“我的项目”中自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