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本级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第三批采购项目
新疆
-昌吉州
【昌吉州本级】昌吉州第二人民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第三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JZFCG-GK-2024011
项目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医院LIS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05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330000,2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医院LIS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检验中台、临床报告浏览器、检验护士站、智能采集工作站等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医院合理用药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临床药学管理系统等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昌吉市传染病医院)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医院LIS系统、合理用药系统、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2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散发病例监测、暴发预警、目标性监测、血透监测等购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及验收。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安排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标项 3,成交日起1个月内系统上线,2个月内系统达到初验标准。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安排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标项 2,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项目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软件实施、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项目验收,整体项目进度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安排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填写“中小”或“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