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服务
重庆
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 (以下简称“城开高速”) 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 2016 〕 850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
城开高速地质条件复杂,建设过程中对多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进行了处治。为做好城开高速公路高危边坡及滑坡体风险隐患防控,及时预警高危边坡及滑坡体地质灾害事故,保障城开高速运营安全,项目业主拟对城开高速沿线 9 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实施自动化监测预警。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城开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 G69 )中的一段,目前城口县北屏至开州区赵家段已建成通车,北屏至陕渝界预计 2026 年建成通车。具体监测点如下表:
注:上述 9 处高危险边坡和滑坡体中,除第 1 个工点“北屏服务区左线 FZ1K0+000~FZ1K0+360 右侧高边处边坡”仍处于施工路段,其他工点皆位于已通车路段。
2.3 本次 招标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合同估算金额:约 465 万元。
2.4 招标范围:结合城开高速 9 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的工程地质条件、防护与加固结构、潜在破坏特点等,建立高危边坡及滑坡体监测预警体系,保障边坡及道路运行安全。形成城开高速 9 处 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技术方案,按照方案实施 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 自动化监测预警服务 ,主要监控内容包括地表位移、深部位移,裂缝监测、结构物倾斜、降雨量监测、地下水、边沟等附属结构物及现场监控视频等,并根据监控预警数据分析评估城开高速 9 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的技术状况,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和突发的问题,定期提交安全监测报告,确保高边坡、危岩、滑坡安全和稳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布设阶段:现场踏勘调查,形成自动化监测预警技术方案,实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建立城开高速高危边坡及滑坡体管理软件平台(具备单个工点数据采集、储存、处理分析、监控、预警、评价等功能,保证独立运行;具备城开高速高危边坡及滑坡体监测预警数据汇总,具备多工点数据存储、监控、预警、评价等功能),并将信息接入、兼容、传输至招标人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或招标人指定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联动调试和验收工作。系统软件采购和选用前须经发包人同意。
( 2 )试运行阶段:系统交付前应进行不低于 1 个月的试运行,同步提供配套的手机 APP 或小程序,为招标人及运营单位安装相关软件系统及手机 APP ,试运行期内应开展系统使用培训、功能完善、设备基准值校正、超限阀值设置等工作,并通过发包人试运行验收;
( 3 )监测预警及维保阶段:
①提供城开高速 9 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及分析评价技术服务,监测有效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各工点地表位移、深部位移、裂缝监测、结构物倾斜、降雨量监测、地下水、边沟等附属结构物及现场监控视频等;经发包人审查通过的城开高速 9 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技术方案文件中的全部监测数据。
②采集、传输数据,数据须满足监测预警分析要求,暴雨、汛期等地质灾害高风险期应提高采样频率(并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汛期前、后对监测工点开展人工巡查工作),及时上传边坡监测不稳定的相关数据,及时向招标人和营运单位发送有效预警信息。监测期内监测设备上线率达到 100% 。
③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和突发的问题,每季度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并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接收人)的要求提供异常事件安全分析及处置建议,及时为招标人及运营单位提供预警信息及必要的工作建议。
④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好(包括外场设备和系统软件维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和更换服务,及相应的人工、材料、设备和差旅、交通、协调、管理、利润、税费等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
⑤监测及维保服务期结束前,本项目高危边坡及滑坡体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包括外场设备和系统软件)须通过发包人移交验收,移交验收通过后 1 个月内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接收人)。服务期结束后,服务承担方对监测软件和平台进行终身免费维保,软件和平台升级后(如有),不得影响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使用,或监测预警功能受限(或不能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约 62 个月,其中:
( 1 )布设阶段、试运行阶段的服务期共为 2 个月,其中试运行期不低于 1 个月。(起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经发包人验收通过试运行时间为准,超出的时间不计入服务期总时长)
( 2 )监测及维保阶段的服务期不少于 60 个月。(起算时间:以经发包人验收通过试运行的时间为准起算,结束时间:以监测及维保服务期结束且通过移交验收的时间为准,若未通过移交验收,超出的时间不计入服务期总时长)
( 3 )系统软件和平台维保期为终身免费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具有以下 ①~ ④项 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①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②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③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④ 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的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高速公路项目边坡(或滑坡)的自动化监测(或监控)项目。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5-1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5-2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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