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2024-28
项目名称: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70,000.0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2)详见招标文件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脂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9)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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