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中原国际会展中心、成都中铁高新项目钢材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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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中原国际会展中心、成都中铁高新项目钢材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GGWZSBB-2024051501)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钢材。
1.2招标内容:钢材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资料中的报价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供应、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代理商、经销商;2.2投标单位银行资信状况良好(除自然人独资外);2.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要求提供同类物资供货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证明);2.4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水平,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2.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技术质量要求:
3.1包件一: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性能、冲击韧性等和硫、磷、碳含量等的合格保证。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的要求。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铸钢件:材料、性能指标、加工、焊接要求、检查与验收规定等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铸钢节点应用技术规程》CECS-235-200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3、钢材厚度大于40mm时,应采用Z向钢,其性能要求如下:60mm>t≥40mm为Z15,100mm>t≥60mm为Z25,t≥100mm为Z35。对于有Z向性能要求的钢板应逐张进行超声波检验,检验方法按GB/T2970,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对Q235、Q355、Q390等钢材采用热轧或控轧状态交货,并根据钢板厚度按如下要求执行:1)对于厚度小于40mm的钢板采用热轧(AR)状态交货;2)对于厚度大于等于40mm的钢板采用热机械轧制状态交货。
3.2包件二: Q235、Q355及Q390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的规定,Q355GJ应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15)的规定,并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试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承重结构处于外露情况和低温环境时,其钢材性能尚应符合耐大气腐蚀和避免低温冷脆的要求。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钢材碳当量Ceq、焊接裂缝敏感性指数Pcm及屈服强度波动范围应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15)中的规定。采用焊接连接节点,当钢材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5443-2010)的规定。交货状态 :对板厚≤50mm的钢材采用(控轧(CR))状态交货;对于板厚>50mm的钢材采用(正火(N))状态交货。当采用其它牌号的钢材代换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符合相应有关标准的规定。钢板厚度公差要求:钢板厚度公差应满足《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的要求,当钢板厚度≤40mm时,钢板厚度公差不大于±3%;当钢板厚度>40mm时,钢板厚度公差不大于2%。所采用的板材应平直、表面未受冲击、无锈蚀,当表面有轻微锈蚀、麻点、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钢板厚度负偏差值的1/2,钢板的负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壁厚的3%。本工程所用的型钢、钢板、钢管:除图中注明外,选用质量等级B级。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的要求。
4、参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5.1有意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需提前在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发出。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后于2024年05 月16 日15:00时至2024年 05 月 21 日15:00时,登录,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article-111-1.html)
5.3提出疑问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2024年 05 月 05 日22时00分前。
5.4澄清、补遗时间:对2024年 05 月 22 日15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24年 05月 22 日15时30分前由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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