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4-ZB-0971-001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6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6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1天内出具全套合格的施工图纸,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程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工程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