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警大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
-东营市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警大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项目编号:SDGP370524000202402000063 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警大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场所作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公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成立于2012年,成立初期借用绿州路6号开发区供热站沿街房办公,2017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攻三年坚战实施意见》要求县级特警大队不少于150人,并拥有专门的训练、生活场所,根据省厅要求和特警大队办公需要,2018年2月22日,公安分局向管委会申请为特警大队租用新办公场所。2018年3月17日,管委会18-6次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同意给公安分局特警大队租用办公场所。经过公开招标,南一、泉州路口东南侧中标并签订了3年租用合同(2018年7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租金为每年152.5万元。2018年10月特警大队搬到新办公场所后,根据工作需要,3年内,公安分局先后在食堂、警体训练馆、影音室、警犬中队、健身房、会议室、公安信息化、警营文化、勤务指挥室、特警五项建设中投入资金约100余万元。现特警大队在现办公场所办公6年以上,服务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目前租赁即将到期,在保证原有服务配套的基础上,同时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为保证特警大队工作的连续性和不浪费前期建设投入,办公场所需继续使用原有办公用房。原有办公用房资产所有权属于,因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警大队办公场所租赁项目涉及的场所体量大、时间紧迫、周期较长,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故继续选用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南一路南、泉州路东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7日 至 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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