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大坪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防城港市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大坪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3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东兴市老城区雨污排水分流改造一期工程 -大坪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3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398001 | ||||||||||
招标人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
建设单位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
代建 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对大坪路 (兴贸路-河洲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开挖敷设水泥混凝土雨水管846 米,开挖及修复路面3400平方米建筑雨水口20个。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 15 日 9 时 3 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 1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 22 日 | ||||||||||
拟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6257261.2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45202.11 元) | ||||||||||||
工期 | 2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凌钦奎 (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桂245070806027,身份证号:452822 ******** 03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永球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7213,身份证号:452822 ******** 03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6252213.93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43931.04 元) | ||||||||||||
工期 | 2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勇 (注册建遣师证书号 : 桂 245151652643,身份证号 : 452123 ******** 46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益灏 (证书编号 : 桂建安 C3(2023)0000758,身份证号 : 452122 ******** 51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6272439.4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45139.29 元) | ||||||||||||
工期 | 21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宝丹 (注册建造师证书号:桂245141438037,身份证号:452129 ******** 16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倚 (注册编号:柱建安C3(2023)0009648 , 身份证号 :450603 ******** 1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防城港市市本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及管道改造项目 Ⅱ标段(插排尾社区、车辽社区、沙万社区、兴港社区、渔洲社区) 企业诚信分: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 、全国平台(广西?防城港)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7685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