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剥离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剥离工程劳务分包 -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承建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剥离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 ,采购人为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劳务分包 施工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愿意承担本工程的潜在应答人前来应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剥离工程劳务分包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九峰山水泉露天煤矿
2.3 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泉露天煤矿剥离工程劳务分包。
2.4 本次采购范围: 工程范围内的车辆进场引导、作业面清理、测量、放样、场地平整、疏干排水、设备操作维修、截水沟设置、挡墙设置、安全及道路标识设立、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等为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可能发生的辅助性、 服务性、零星用工等相关全部工作内容。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 67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GB 50968-201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作业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的相关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的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应当具有承接同类项目的经验。提供至少一项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至少一项资料)。
5、应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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