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工业企业用电量监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淄博市
临淄区工业企业用电量监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淄区工业企业用电量监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402000027
项目名称:临淄区工业企业用电量监管服务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108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临淄区工业企业用电量监管服务: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1、对全区92家企业安装用电量智能监管设备并与淄博市排污单位智能用电监管监控系统平台联网,符合《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的安装、联网等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对排污企业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的用电电量、分时负荷、异常用电的实时动态监测,来实现对企业停产与限产、治污设施擅自停运与低负荷运行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与管理。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为期一年的企业用电量信息及数据分析服务,协助管理部门对异常情况进行排查。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开始,服务期按一年计。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对此次新装用电量监控的企业,完成用电量监控现场端安装,淄博市排污单位智能用电监管监控系统平台。2.用电量监控全部安装完毕后7日内,甲方组织对实际安装情况进行验收。自项目验收之日开始,服务期按一年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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