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街道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LB-C2024-0015
项目名称: 麒麟街道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4.400000万元(采购包1:5.190000万元;采购包2:5.190000万元;采购包3:15.550000万元;采购包4:9.340000万元;采购包5:6.220000万元;采购包6:6.220000万元;采购包7:12.450000万元;采购包8:8.300000万元;采购包9:5.190000万元;采购包10:5.190000万元;采购包11:5.190000万元;采购包12:10.3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4.400000万元(采购包1:5.190000万元;采购包2:5.190000万元;采购包3:15.550000万元;采购包4:9.340000万元;采购包5:6.220000万元;采购包6:6.220000万元;采购包7:12.450000万元;采购包8:8.300000万元;采购包9:5.190000万元;采购包10:5.190000万元;采购包11:5.190000万元;采购包12:10.37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麒麟街道第六届公益创投项目总预算金额为 94.40 万元,本项目共分为 12 个标段,详见下表。
注: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上述任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 2 个包的成交供应商。磋商委员会对各包进行综合评审,并按各包内磋商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排序第一名的磋商供应商为该包的成交供应商;但是若出现一名供应商在两个以上包的评审排序均为第一名的情形时,按包 1 至包 12 的顺序,已中标 2 个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包的成交供应商资格,由该后续包内排序在后的供应商依次递补。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如任一包出现需要改变采购结果的情形时,均不再改变其他包的采购结果;若出现某包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时,其他任一包的成交供应商不能成为该重新招标的包的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根据《江宁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供应商必须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资助项目在8万(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机构,机构内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资助项目在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含)以下的机构,机构至少有1名持证专职社工;资助项目在15万元(不含)以上的机构,机构内至少有2名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持证专职社工;(以上人员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及劳动合同,专职社工另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且资助项目在10万元(含)以上的机构由专人在辖区内负责推进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深入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摸准实际需求,同时提供实施场地证明并由被调研单位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5)其他要求以麒麟街道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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