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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门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江西

-

上饶市

发布时间:2024-05-1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上饶高投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郭门溪治理工程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郭门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 已 由 饶水建字【 2023】55号 批准建设 ,招 标人为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标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灵溪大桥原桥址处) 。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 招标金额为 55391460.07元。
    2 .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2 .6 计划 工期: 2024年06月 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约 150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 水利水电专业 贰 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及本企业开标前 连续 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及本企业开标前 连续 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及本企业开标前 连续 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 于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4 年 6 月 10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 上饶市 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 厅 ”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 3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 。中标后,施工企 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9. 5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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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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