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自然资源局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佳木斯市
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3]ZRXM00[CS]20240001
项目名称: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7,103.2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57,103.2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抚远市通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配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3.质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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