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夏
-固原市
项目概况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YZC-2024-003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所投产品如涉及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提供材料需加盖鲜章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冷链运输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