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入户奖励政策兑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新入户奖励政策兑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萝岗敏捷广场D3栋51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TXZB-[2024]011
项目名称:新入户奖励政策兑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一位成交供应商,按照《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及其配套政策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新入户奖励政策的兑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八)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已购买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