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自然资公告字2024023
湖北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 挂牌 ) 出让公告
麻自然资公告字 [2024]023 号
经麻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 ( 挂牌 ) 出让一宗位于经济开发区兴辉路以东、金伟路以南、金义路以北麻城市 2017 年度第 17 批次 ( 部分 ) 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上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条件以麻城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满足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欠缴出让价款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单独申请(不受理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间的申请情况,在 2024 年 06 月 10 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竞买者超过三人的 ( 含三人 ) ,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竞买者不足三人且不少于一人的 ( 含一人 ) ,以挂牌方式出让;无人报名的 , 该出让活动取消。
1 、拍卖时间: 2024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10:00 时整;
2 、挂牌时间: 2024 年 06 月 11 日上午 09 时起至 2024 年 06 月 21 日上午 10:00 时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拍卖(挂牌) ,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0 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0 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0 日 17:30 ,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拍卖方式)。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 年 06 月 10 日 17:3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方式)。
如以挂牌方式出让,报名申请(含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9 日下午 17:30 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予以受理竞买报价。
我局将在 2024 年 06 月 10 日 17:30 确定是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面积和登记发证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影响成交价款。
七、公开出让的地点在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 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出让人 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2 、竞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律加盖申请人印章。
3 、挂牌时间截止时由出让人在挂牌地点举行揭牌仪式,并宣布挂牌结果;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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