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4标段-总干渠盘山垭隧洞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东风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 鄂发改审批服务〔 2024 〕 133 号 ”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投资补助。 招标人为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该 项目 施工 4 标 段 进行 公开招标 , 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昌市 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
( 1 ) 灌溉渠道整治。共计 23.368 公里,其中:总干渠 2.409 公里,干渠 14.409 公里,支渠 6.550 公里。
( 2 )尾水渠整治。共计 8.122 公里,其中:总干渠 9 段、 7372 米尾水渠进行清障疏浚、疏挖衬砌;官庄西干渠 2 段、 600 米尾水渠进行疏挖衬砌;泉河干渠 150 米尾水渠进行拆除重建。
( 3 )渠系建筑物整治。共计 418 处,其中:渡槽 13 座(拆除重建 6 座、更换栏杆 7 座)、隧洞 4 座(改线重建 2 座、维修加固 2 座)、水闸 19 座(拆除重建 19 座)、直灌口 155 座(拆除重建 80 座,更换金结设备、改造启闭机房 75 座)、农桥 51 座(拆除重建机耕桥 20 座、拆除重建人行桥 12 座、更换栏杆 19 座)、渠下涵 14 座、便民水池新建 162 处。
( 4 )维养道路整治。整治维养道路 38.69 公里,其中总干渠 21.08 公里,一 干 渠上段 8.11 公里,一干渠下段 0.27 公里,泉河干渠 7.73 公里,官庄西干渠 1.5 公里。
( 5 )灌溉试验站升级改造。增加试验设施设备。
( 6 )智慧水管理体系。建设立体感知体系、智能应用体系、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保障体系。
2.2 建设地点:宜昌市
2. 3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 4 计划工期 : 36 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 次 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9 个施工标段, 本标段为施工 4 标段。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总干渠盘山垭隧洞新建工程。
2. 6 工程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
2.7 安全 生产 要求: 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3.1 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 各方 ) 须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 ( 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
3. 2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 证书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 证书 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 3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4 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 证 。 ( 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投标人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 投标人 拟派 本项目的 技术负责人 ( 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 ) 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 2 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检员 (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 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 现场专职安全员 (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 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上传施工员、质检员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3.8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上传 自证声明, 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 并加盖公章 )
3.11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 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 4 )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 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12 本项目 为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 项目 , 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共设 9 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 若同时投 2 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 有效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或电子证件 (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0 日 1 7 时 3 0 分止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 9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 或 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办事指南 — 操作手册 — 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 网上递交 ”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 通过互联网 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 5 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宜昌市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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