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
-东营市
询价采购
东营市东营区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东营市东营区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的 潜在投标人应 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 台进行注册及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获取 招标 文件, 并于 2024年 6月20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2000202402000040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若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不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
注 :“ 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 :// zxgk . court . 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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