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口空气悬浮氧化风机招标公告
贵州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10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口空气悬浮氧化风机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清镇市(隶属贵阳市)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两台600MW燃煤机组、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中脱硝、电除尘、脱硫、灰库搬迁及引增合一改造的相关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塘寨超低改造项目-进口空气悬浮氧化风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台/套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章页扫描件等,体现出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机组容量信息、合同签署时间信息;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次设备采购接受进口品牌。如果投标人产品为进口品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书:原装进口的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国内生产的进口品牌产品代理商提供产品生产授权书或销售授权书等有效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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