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度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坂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度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坂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400041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度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坂田)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1,650,000.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4年度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坂田)运维服务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内容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
7.1.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2.若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3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
供 《分包意向协议》 (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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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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