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
黑龙江
-哈尔滨市
业主单位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101G240521001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区
2.3 建设规模: 二期工程拟在预留用地上新建厂房 38636.84 平方米,其中包含 109 装配车间 7430.94 平方米、 111 成品车间 4457.88 平方米、 112 检测车间 26748.02 平方米;在哈玻院原有厂区内新建厂房 2100 平方米,其中包含 307 小型壳体生产车间 1050 平方米和 308 壳体检测车间 1050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 4.07 万平方米。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 112 检测车间及建筑体范围内供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 二标段: 1 、 109 装配车间; 2 、 111 成品车间; 3 、以上建筑单体范围内供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 4 、厂区道路,包括其中的:污排、雨排、供电外网等; 5 、厂区室外管廊,包括其中的:供暖管线、供水管线、消防管线等。 三标段: 1 、 307 小型壳体生产车间; 2 、 308 壳体检测车间; 3 、厂区道路,包括其中的:污排、雨排、供电外网等; 4 、厂区室外管廊,包括其中的:供暖管线、供水管线、消防管线等。
2.4 计划工期:一、二标段为 2024 年 6 月 22 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总工期 497 天;三标段为 2024 年 6 月 22 日— 2025 年 2 月 20 日,总工期 244 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 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一标段: 87026613.12 元、二标段: 50888689.7 元、三标段: 20526900.91 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02 月至 2024 年 04 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02 月至 2024 年 04 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02 月至 2024 年 04 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7.3 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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