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阴阳离子双系统离子色谱仪(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理化所阴阳离子双系统离子色谱仪(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2024-ZBLY-19-05(02)
项目名称:理化所阴阳离子双系统离子色谱仪(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阴阳离子双系统离子色谱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1.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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