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南院区放射性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307 (招标文件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307)
二、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南院区放射性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J1幢1单元1层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94792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瑞路109号新亚创新产业园14号楼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弓书岭、黄素丽、林海涛、陈会克、刘学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相关收费标准的50%计取。一包段:10577元;二包段:83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87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包段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75.88;二包段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2.20。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