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队史馆及营区氛围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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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队史馆及营区氛围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4GPA0126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队史馆及营区氛围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9440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9440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按采购人项目情况进行实施,如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合同即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审计报告,若报价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①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