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的质疑答复函(三)
广西
-柳州市
受鹿寨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LZZC2024-G3-230004-GXX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鹿寨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6楼6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 疑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晟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张智杰
联系电话: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质疑人于2024年5月20日向我公司现场递交了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属于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规模等门槛作为商务条件和评审因素,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有倾向特定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关于“质疑事项 1 ”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1、本项目的建设,是采购人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城域网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桂教技信(2023)4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要求为基础,明确鹿寨县教育城域网建设任务目标及要求,同时根据鹿寨县教育城域网建设规模和要求,提出的相应人员要求。目前项目计划在鹿寨县10个乡镇的91所学校建设教育城域网,涉及学校面广点多。结合《范本》“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二、商务要求”“运维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投入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提供运维服务。......。”的标准要求,采购人提出“应配置10以上服务团队”是符合相关规定及实际要求的,并未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规模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倾向特定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结合《范本》“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三、评标标准”关于“运维服务团队分”的设置标准,为确保项目运维服务质量,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运维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同时提供相关专业能力的职称证书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规定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并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构成对人员社保的限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城域网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桂教技信(2023)4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编制,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充分市场竞争力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分方法及评标标准”不存在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规模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有倾向特定供应商,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况。
4、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维服务质量,采购人经综合考量,对该部分内容作出修改补充,详见“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质疑事项 2: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1.3项目建设内容,与柳州市教育城域网共用市级网络中心安全设备及三大出口(互联网出口、上联出口、政务外网出口)”。与“项目安全设备原则上可以复用市教育城域网相关设备,如果中标单位无法协调与市教育城域网复用设备,则由中标单位按区厅要求,自行建设,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复用与自建两种建设方式导致不同供应商的成本存在很大差别,就目前柳州市教育城域网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况下,倾向该中标供应商,该中标供应商有绝对的成本优势,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并倾向特定供应商。
关于“质疑事项 2 ”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已明确“通过与市教育城域网联通,融合成一个网络,与柳州市教育城域网共用市级网络中心安全设备及三大出口(互联网出口、上联出口、政务外网出口)。”,原“项目安全设备原则上可以复用市教育城域网相关设备,如果中标单位无法协调与市教育城域网复用设备,则由中标单位按区厅要求,自行建设,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的表述作相应修改。修改内容见“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 鹿寨县教育城域网(县级节点)不再单独建设网络中心,与市级教育城域网共用网络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和系统,以实现网络管理运维、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堡垒机、日志审计、运维管理、密码管理系统、态势感知系统、安全感知探针、漏洞扫描等子系统功能应用,并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安全防护服务、上网行为管理服务、安全日志审计服务、漏洞扫描服务、设备运维管理服务、安全态势感知服务、SSL VPN服务。
本项目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全国平台(广西鹿寨))发布“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的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质疑事项 3 :第一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软硬件配置清单 三、校园网建设服务中“1校园网建设服务1校园网建设,包含县辖区内所有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园网络。(初步统计约91所学校,具体数量以实施时县域内实际学校数量为准,后附2023年秋季学期的“鹿寨县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91所学校的具体清单未明确,并未按照招标文件后附“鹿寨县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存在采购需求描述不明确的情况。
关于“质疑事项 3 ”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经核实,采购人将“质疑事项3”的质疑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作相应补充,详见“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 本项目于 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全国平台(广西鹿寨))发布“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的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质疑事项4:采购需求标注“●”符号的只有7项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项扣1分,但评分办法设置了10分,设置不合理。
关于“质疑事项 4 ”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经核实,采购人将“质疑事项4”的质疑内容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中作相应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 本项目于 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全国平台(广西鹿寨))发布“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的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综上所述,质疑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事项1、2部分成立,质疑事项3、4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在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2024年5月22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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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5.83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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