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的质疑答复函(二)
广西
-柳州市
受鹿寨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LZZC2024-G3-230004-GXX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鹿寨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戴股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州市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6楼6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 疑 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邮编:100038
联 系 人:李盛昌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李盛昌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邮编:100038
质疑人于2024年5月17日向我公司现场递交了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1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软硬件配置清单 三、校园网建设服务中“1校园网建设服务1.校园网建设,包含县辖区内所有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园网络。(初步统计约91所学校,具体数量以实施时县域内实际学校数量为准,后附2023年秋季学期的“鹿寨县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91所学校的具体清单未明确,并未按照招标文件后附“鹿寨县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存在采购需求描述不明确的情况。
关于“质疑事项 1 ”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经核实,采购人将“质疑事项1”的质疑内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作相应补充,详见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 本项目于 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全国平台(广西鹿寨))发布“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4-GXXH)的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综上所述,质疑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在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2024年5月22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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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5.83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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