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枢纽工程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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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州枢纽工程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CJDY-24-ZB-11
1. 招标条件
1.1经中铁山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郑州枢纽工程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枢纽工程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2.2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包件1:智慧管理平台系统设备材料
包件2: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材料包件3:股道管理自动化系统设备材料
2.3招标范围:郑州枢纽工程中智慧生产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设备物资。
2.4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及包件划分: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且近2年无不良信誉记录。
3.2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的,则提供近一年及近一期的财务报告)(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2021年至今无重大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包件资格要求
包件1: 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类似的供货业绩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
包件2: 投标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集成的实际经验,且能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
包件3: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至少具有近三年内股道自动化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1项(提供合同关键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6-11 10: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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