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商洛市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28号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2024-ZC-ZB002
项目名称: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07,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玉米种):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21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日
合同包2(大豆种子):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日
合同包3(复合肥):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4,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日
合同包4(有机肥):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9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93,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玉米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大豆种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复合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有机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玉米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⑦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⑩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竞标。
合同包2(大豆种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复合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肥料登记证》,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以及合法有效的厂家授权书;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⑦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⑩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与竞标。
合同包4(有机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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