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爱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至2025年的交通违法拖车停车项目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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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至2025年的交通违法拖车停车项目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 AJ-JC-20240301-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至2025年的交通违法拖车停车项目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J-JC-20240301-2
项目名称:南昌市新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至2025年的交通违法拖车停车项目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一年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