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明大道(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阿拉尔大学城(教育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光明大道
(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2240255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发【2023】235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一师阿拉尔市
3.工程规模:
新建道路总长139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6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3.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以上投标人所属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或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证明。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5.1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5.2各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件内容中的规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30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