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市政配套管理服务中心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确认后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FCG2024004
项目名称: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4)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空港新城智能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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