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翔安区新店街道文物修缮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厦门市
受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委托, 对[350213]YBGK[CS]2024002-1、2023年翔安区新店街道文物修缮工程(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翔安区新店街道文物修缮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09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YBGK[CS]2024002-1
项目名称:2023年翔安区新店街道文物修缮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6,2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翔安区新店街道文物修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16,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16,2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整体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4)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5)供应商需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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