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安庆市
安庆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0FSCG24D03C0145 FS3408012024024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采购需求中 的空间分级划定 “以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成果、水利部门河湖水城岸线空间管控成果等已有的工作成效,综合考虑河湖水域空间及周边的生态系统完整性、系统性,确保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的底线,兼顾航运、码头、能源、文化保护、公共休闲等需求,确定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线范围和分级(红线、黄线)依据。”调整为“ 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水域空间保护范围划定及管控试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3]2435号),以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成果、水利部门河湖水城岸线空间管控成果等已有的工作成效,综合考虑河湖水域空间及周边的生态系统完整性、系统性,确保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的底线,兼顾航运、码头、能源、文化保护、公共休闲等需求,确定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线范围和分级(红线、黄线)依据。 ”
(二) 采购需求中的时间要求调整为 “ 2024年6月至7月,各地完成划定成果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7月至8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成果审核,指导地方修改完善成果内容。9月,由省自然资源厅发函,将划定成果汇交到自然资源部。 ”
(三) 综合评分中的项目负责人能力、人员配置、业绩三项评分内容更正如下: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 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更正日期: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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