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一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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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一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0FSCG24D03G0162 FS34080120240307号
项目名称:安庆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一包: 446.08万元;二包:225.71万元;三包:221.68万元
最高限价: 一包: 446.08万元;二包:225.71万元;三包:221.6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岳西县、太湖县、潜山市范围内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本区域内外来人口为被保险人,提供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 。第二包:宿松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本区域内外来人口为被保险人,提供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 。第三包:桐城市范围内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本区域内外来人口为被保险人,提供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保险协议签订之日开始,保险期限一年。 一年 保险期满后,且在服务期内未出现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在省级层面政策没有变化且资金落实,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可续签 2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 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 分公司参与投标 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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